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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千八百二十三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2024-PL-GK-HW-013

  二、项目名称:广州海关2024年实验室分析仪器采购项目(包2)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聚微盛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建西苑中里1号楼-1层商业B1021号

  被投诉人: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以下称海关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内大街6号

  当事人:广州海关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83号

  相关供应商:新疆和源通正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和源通正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高新街237号1至6层304、307、308、310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海关采购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11,和源通正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1-5、8-10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6-7部分成立,投诉事项11属于无效投诉事项。

  责令采购人、海关采购中心就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的问题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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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