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千八百二十三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2024-PL-GK-HW-013
二、项目名称:广州海关2024年实验室分析仪器采购项目(包2)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聚微盛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建西苑中里1号楼-1层商业B1021号
被投诉人: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以下称海关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内大街6号
当事人:广州海关(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83号
相关供应商:新疆和源通正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和源通正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高新街237号1至6层304、307、308、310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海关采购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11,和源通正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1-5、8-10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6-7部分成立,投诉事项11属于无效投诉事项。
责令采购人、海关采购中心就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的问题限期改正。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