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千五百五十号)
一、项目编号:wzxc-20231101
二、项目名称:温州市应急救援战勤保障综合基地洗涤洗消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市伊耐净洗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鹤龙东路6号(自主申报)
被投诉人1: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会展路119号
被投诉人2: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浙江省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园文昌路166号258-1室
相关供应商1:杭州蓝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杭州蓝熠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217号1号楼851室
相关供应商2:河北沁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河北沁煊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经济开发区王快镇孔桥社区中晟企业工业园4层A002号
相关供应商3:江苏逆行者安全防护用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逆行者公司)
地 址:东台市龙光西路12号3幢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4,6-16为:杭州蓝熠公司、河北沁煊公司和逆行者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或无效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评审错误,涉嫌串通投标。投诉事项5为:招标文件具有指向性。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5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投诉事项1-4,6-16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未依法编制招标文件的问题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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