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千一百三十五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C-HGX230066
二、项目名称: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智慧指挥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笠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胜利北街267号一层12号
被投诉人1: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国采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章胡同9号院1号楼一层
被投诉人2: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28号
相关供应商: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称江苏移动公司)
地 址:南京市虎踞路5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3为:江苏移动公司未提供“便携式工作站”、“无线触控终端”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日志审计”的信息安全产品证书。投诉事项4为:江苏移动公司所投产品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4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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