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九百三十一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中南大货物类A09公招字[2022]001号
二、项目名称:物资设备购置三期(保卫部治安装备购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中洲电动车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58号关南福星医药园1栋25层04室
被投诉人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114号
被投诉人2: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
相关供应商:武汉科荣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武汉科荣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祁家湾街道孝天大道特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2.武汉科荣公司在本次投标活动中隐瞒行政罚款记录。3.武汉科荣公司四轮安保巡逻装备电池等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代理机构未依法答复其质疑。5.中标公告未依法公示全部设备产品。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3、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5未经质疑,属于无效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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