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业务公告2025年第23号
2024年记账式附息(七期)国债第一次续发行已完成招标工作。根据国债发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20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200亿元。
二、本次国债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24.68元,折合年收益率为1.91%。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从招标结束后至2月17日进行分销,从2月19日起与原发行部分23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三、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24年记账式附息(七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24年3月25日,票面利率为2.65%,按半年付息,每年3月2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9月25日支付利息,2074年3月2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其他事宜按《国债业务公告》(2025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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