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业务公告2024年第182号
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六期)第三次续发行已完成招标工作。根据国债发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50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500亿元。
二、本次国债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98.51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27%。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从招标结束后至11月18日进行分销,从11月20日起与原发行部分158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三、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六期)相同,即起息日为2024年9月25日,票面利率为2.19%,按半年付息,每年3月2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9月25日支付利息,2054年9月2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其他事宜按《国债业务公告》(2024年第2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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