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业务公告2024年第167号
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五期)第二次续发行已完成招标工作。根据国债发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40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400亿元。
二、本次国债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0.92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30%。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从招标结束后至10月21日进行分销,从10月23日起与原发行部分90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三、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五期)相同,即起息日为2024年8月15日,票面利率为2.33%,按半年付息,每年2月1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8月15日支付利息,2044年8月1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其他事宜按《国债业务公告》(2024年第2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