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业务公告2024年第101号
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一期)第三次续发行已完成招标工作。根据国债发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58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580亿元。
二、本次国债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1.83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50%。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从招标结束后至7月8日进行分销,从7月10日起与原发行部分130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三、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一期)相同,即起息日为2024年5月20日,票面利率为2.57%,按半年付息,每年5月20日(节假日顺延,下同)、11月20日支付利息,2054年5月2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其他事宜按《国债业务公告》(2024年第2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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