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库司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当前位置:首页>专题>政府债券管理>记账式国债(含特别国债)发行

国债业务公告2023年第76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次续发行2023年记账式附息(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67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677.6亿元。

  二、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23年记账式附息(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23425日,票面年利率为2.05%;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024425日(节假日顺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0.304元,折合年收益率为1.9%。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2023525日进行分销,从529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810.6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国债业务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3524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