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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部门决算视角看山西省政府“聚财理财”实效

                                                                                                      来源:《预算管理杂志》2025年第9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等重要论述,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近年来,山西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做好贯彻落实,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管理,持续提升部门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水平。本文以2019—2023年山西省部门决算等报表报告数据为基础,分析一般性支出、民生类项目、公用经费、非财政拨款等资金运行情况及成效,并探索下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对策建议。

   一、山西省一般性支出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般性支出(包含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护)费)是部门单位履行基本职能和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性支出。近年来,山西省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中央及全省“过紧日子”相关要求,严格按照经费标准控制一般性支出,深入挖掘节支潜力,有效降低部门运行成本,以“科学理财、依法理财”观念构建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

(二)主要特点

1.一般性支出压减持续发力,资金使用效益显著提高。2019—2023年,全省部门一般性支出规模呈平缓上升趋势,年均增幅(2.2%)小于全口径支出年均增幅(7.4%),占全口径支出的比重由5.3%下降至4.4%。通过全面清理低效无效支出,腾出资金用于保障省委、省政府的大事要事项目,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节用裕民成效进一步显现。

2.县级支出增长相对较快,部分县可压减空间有限。以2023年情况与2019年相比,县级增幅(11.4%)高于省市两级(8%、4.8%),全省117个县中26个县一般性支出占全口径支出比重超过5%,个别县超过10%。近四成县人均一般性支出(一般性支出/在职人员总数)低于2万元,最低为1万元左右,有效拧紧资金“节约阀”,将“过紧日子”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三)意见建议

1.在提升治理效能上做足财政“底色”。在现有按部门类型分档管理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支出标准,例如,统筹考虑各部门业务职能,针对处于较低档位、但公务出行活动较多的部门相应提高差旅费限额等。优化考核指标,引入第三方评价方式,与传统的政府内部绩效评价相结合,充分考虑市场环境、政策法规、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合理性变动,及时修订完善支出标准,避免出现“忽视结果导向,只重分数不重实绩”现象。

2.在过紧日子导向上保持“稳进”态势。把“坚决压减非重点、非刚性一般性支出”作为年度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压实市县主体责任。预算编制时从严从紧核定,重点关注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公务活动支出,加强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核,确保应压尽压。预算执行中严格落实公务活动支出标准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资金使用环节嵌入一般性支出额度管控规则,避免出现年终报送部门决算时人为调整的情况,对确需调剂使用的支出按规定程序办理,禁止变相使用其他科目列支。

     二、山西省民生类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情况

民生类项目(支出数据来源为一体化系统,分为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其他四个领域)通常是指政府或社会组织为改善民众生活质量、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实施的一系列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项目。近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财辅政、为民理财”,持续致力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提升民生福祉,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主要特点

1.民生类项目执行率较高。从政策执行情况看,2023年全省平均执行率为96.3%,11个市均在80%以上。2019—2023年,财政收入八成以上投向民生领域,持续办好了一大批民生实事,推动社会事业全面进步。2023年初省政府承诺的12件民生实事和17项民生政策提标扩面已全部兑现,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2.民生类政策持续细化。充分考虑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的重点项目并单设专项,加快推进“136”兴医工程、高校“1331”工程等,取得了明显成效。例如,“医疗卫生能力建设专项”按每室每月1000元的标准,为在岗村医提供岗位补助,有力巩固分级诊疗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设置“养老服务建设专项”新建8个城镇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并对92个项目进行改扩建,助推养老服务提质升级。

(三)意见建议

1.促进民生领域划分“专业化”。树立“深耕细作”理念,针对民生需求的多元化趋势,加强事前调研分析、事中部门协作和事后监管问责,在教育、医疗、社保等分类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推动预算编制更加精准。加强民生专项投入与民众迫切需求的有效衔接,构建科学合理的资金分配管理机制,形成更加有力的民生政策支持。

2.强化专项支出管理“标准化”。秉持“规整有序”理念,针对专项支出分类执行不规范的现状,建立“正负面清单”管理机制,统一明确各类民生专项支出范围和标准,强化支出标准目录的概念解释,确保全省标准统一。不定期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对资金使用不规范、挪用资金等问题,采取及时纠正、收回资金等措施,确保专项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3.推动民生资金使用“高效化”。筑牢“精打细算”理念,在资金前期投放及管理基础上,认真审查项目立项资料,做好可行性研究,执行过程中坚持民生支出的优先顺序,根据监督评价结果及时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低效、非刚性的“类民生支出”,以财政力度彰显民生保障温度。

   三、山西省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用于保障单位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支出。在当前公用经费受关注程度日益增长的背景下,全省各级部门牢固树立“聚财为公、理财为民”理念,通过合理分配财政资源、优化预算管理流程、规范公用经费支出等举措,为机关高效运转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特点

1.全省压减工作成效显著,支出总体分配合理。2019—2023年,全省公用经费支出总体呈下降趋势,其中2023年同比下降1.2%,15个县压减率(同比降幅)超过50%;2023年公用经费支出占全口径支出比重为6.6%,且连续两年下降。分级次看,省、市、县公用经费支出规模逐级递减,与行政等级划分及各级经济运行情况基本匹配。

2.分类分档管理效果明显,地区间规模差异性较大。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因地制宜出台公用经费分类分档管理办法,按照规定开支范围和标准规范安排使用资金,资金管理精准度得到有效提升。分地区看,受社会经济发展、财力状况等因素影响,县级部门人均公用经费支出极值比(最大值/最小值)持续扩大,地区间差异明显。

(三)意见建议

1.科学规范编制部门预算。针对公用经费偏高的地区,明晰公用经费支出与项目支出界限,编制部门预算按照“先公用经费、再项目经费”顺序,重点保障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控制项目经费。对公用经费支出实施“集中管理、单独核算”,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制度约束。

2.做好公用经费执行监控。重点关注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在其他科目中反映公用经费等问题,及时核实发现的疑点信息,压实部门单位主体责任,同时在资金使用环节嵌入支出额度管控规则。优化完善支出结构,对公用经费紧张的地区,适度调整压减率,保障重点工作和重要项目支出需要。

3.优化财政资源分配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财政资源分配评估体系,综合考虑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公共服务需求等因素,对于经济发展形势较好、财力较为充裕的地区,适当减少财政补助;对于经济发展缓慢、财政收入下降明显的地区,适度增加财政补助,确保公用经费支出安排与实际需求相符。

    四、山西省非财政拨款管理情况

    非财政拨款资金是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资金。作为预算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管好用好非财政拨款资金,对于当前财政收支“紧平衡”态势下进一步规范单位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政府“聚财”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本情况

2019—2023年,全省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规模均呈增长趋势。其中,医院、高校等事业单位的非财政拨款收入来源多元化,占全口径收入比重相对较高,发挥财政拨款对非财政拨款资金的引导撬动效应尤为重要。

(二)主要特点

1.结转结余规模逐年扩大,存量盘活仍有提升空间。2019—2023年,省市县各级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均有不同程度增长,结余结转规模逐年扩大。从分布情况看,“小、散”现象明显,多数单位由于资金规模较小(低于10万元),难以单独发挥使用效益,影响积极财政政策实施效果,特别是对于财力紧张县区,盘活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2.资金统筹使用取得进展,考评靶向力度有待提升。省财政积极探索非财政拨款资金管理模式,出台相关制度文件,预算管理中统筹考虑行政单位和无收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非财政拨款收入,初步构建起全口径预算管理框架,综合预算管理模式成效显现。

(三)意见建议

1.加快填补制度空白,提升资金管理颗粒度。结合不同类型资金的来源主体和支出方向,建立分类分档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赋予单位一定自主管理空间。加强与财政拨款统筹使用,在非财政拨款满足支出需要时,原则上不再安排财政拨款。将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纳入预算编制和批复范围,建立“定期清理、限期使用、超期收回”管理机制,避免资金“二次沉淀”。对于无法提前预测规模和来源的资金特别是科研经费,适当简化政府采购备案和审核程序,下沉部分预算调整调剂管理权限,加快形成实际支出。

2.强化“聚沙成塔”理念,集中财力办大事。变“各自为战”为“协同作战”,将分散在部门单位的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按照卫生、教育、科技等行业领域分类统筹整合为专项资金,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确定资金支持项目和分配方案。

3.明确监管方向,构建资金规范运行机制。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将结余资金调整用于重点事项。消除监管“真空地带”,对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实施动态监控,跟踪重点项目资金流向,科学设置预警规则,及时核实疑点信息并同步推送至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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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