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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九百九十七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1)”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存在“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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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