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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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业务公告2023年第85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次续发行2023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87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878.7亿元。

  二、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23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23515日,票面年利率为2.3%;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51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2651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0.53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16%。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202368日进行分销,从612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852.2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国债业务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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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