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库司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当前位置:首页>专题>政府债券管理>记账式国债(含特别国债)发行

国债业务公告2023年第80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23年记账式附息(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3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230亿元。

  二、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23年记账式附息(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23年3月25日,票面年利率为3.27%;利息按半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3月2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9月25日,2073年3月2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3.15元,折合年收益率为3.17%。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2023年6月5日进行分销,从6月7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23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国债业务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362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