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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国债
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办库〔2021166

2021-2023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21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国债。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一)品种和数量。本期国债为3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26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1年10月15日招标,1018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1018日进行分销,10月20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本期国债利息按半年支付,每年418日、1018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51年1018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2021年10月15日上午10:35至11:35。 

  (五)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08%。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单一价格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 

  (二)标位限定。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为45个标位。投标标位区间为招标日前1至5个工作日(含第1和第5个工作日)财政部公布的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0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上下各浮动10%(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1年1018日前(含1018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号:270—21114—1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四、其他 

  除上述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2021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执行。 

  财政部办公厅 

  2021年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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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