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四次续发行2020年记账式附息(十三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45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450亿元。
二、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兑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从2020年10月22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3.02%;按年付息,每年10月22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5年10月22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1.26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97%。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2021年2月25日进行分销,从3月1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2891.5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国债业务公告》(2021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