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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业务公告2020年第143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三次续发行2020年记账式附息(九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续发行72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790.5亿元。
  二、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20年记账式附息(九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20年7月2日,票面年利率为2.36%;按年付息,每年7月2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3年7月2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99.07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98%。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2020年10月15日进行分销,从10月19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1872.3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国债业务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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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