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库司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当前位置:首页>专题>政府债券管理>记账式国债(含特别国债)发行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记账式贴现(四十期)
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办库〔2020〕170号
2018-2020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20年记账式贴现(四十期)国债。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一)品种和数量。本期国债期限182天,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贴现发行,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10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0年8月21日招标,8月24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8月24日进行分销,8月26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本期国债于2021年2月22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2020年8月21日上午10:35至11:35。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即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05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50个、25个和35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0年8月24日前(含8月24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号:270-20240-1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四、其他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2020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执行。
  财政部办公厅
  2020年8月13日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