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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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业务公告2020年第13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六次续发行2019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22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220亿元。

  二、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19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1988日,票面年利率为2.75%;按年付息,每年88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288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2.38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32%。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202026日进行分销,从210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2539.5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国债业务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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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