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8月份国债做市支持操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办库〔2023〕161号
为支持国债做市,提高国债二级市场流动性,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财政部决定开展国债做市支持操作(以下称本次操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操作主要安排
操作 方向 |
操作券种 |
操作额 (亿元) |
期限 (年) |
竞争性 招标时间 |
随卖 |
2023年记账式附息(十三期)国债 |
7 |
2 |
8月15日 11:05-11:35 |
2023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 |
5.5 |
3 |
二、投标限定
操作方向 |
操作券种 |
标位变动幅度(元) |
最高、最低标位差上限(标位) |
随卖 |
2023年记账式附息(十三期)国债 |
0.03 |
35 |
2023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 |
0.03 |
40 |
三、随卖券上市安排和操作款缴纳
2023年8月18日起与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中标参与机构不迟于2023年8月16日,将随卖操作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资金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2023年记账式附息(十三期)国债缴款账号:270-23113-10
2023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缴款账号:270-23111-11
四、其他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次操作按《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债做市支持操作规则>的通知》(财库〔2016〕154号)等规定执行。
财政部办公厅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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