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4月份国债做市支持操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办库〔2020〕70号
国债做市支持参与机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支持国债做市,提高国债二级市场流动性,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财政部决定开展国债做市支持操作(以下称本次操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操作主要安排
操作 方向 |
操作券种 |
操作额 (亿元) |
期限 (年) |
竞争性 招标时间 |
随卖 |
2018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 |
14.8 |
5 |
4月21日 11:05-11:35 |
2019年记账式附息(三期)国债 |
13 |
3 |
||
随买 |
2018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八期)国债 |
3.1 |
7 |
二、投标限定
操作 方向 |
操作券种 |
标位变动幅度(元) |
最高、最低标位差上限(标位) |
随卖 |
2018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 |
0.05 |
30 |
2019年记账式附息(三期)国债 |
0.03 |
30 |
|
随买 |
2018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八期)国债 |
0.06 |
30 |
三、随卖券上市安排和操作款缴纳
2020年4月24日起与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中标参与机构不迟于2020年4月22日,将随卖操作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资金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2018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缴款账号:270-18123-11
2019年记账式附息(三期)国债缴款账号:270-19103-13
四、随买操作券划付
中标参与机构于2020年4月21日下午2:00前将足额、可用的随买操作券放入本机构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债券账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将随买操作券划入财政部国债做市支持债券账户。
五、其他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次操作按《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债做市支持操作规则>的通知》(财库〔2016〕154号)等规定执行。
财政部办公厅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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