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库司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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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龙: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

国库司司长 王小龙

(2022年11月1日)

同志们,大家上午好。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规划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新的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新的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我们召开今天的视频会,总结回顾近年来非税收入收缴工作的实绩,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下一步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今天参会的有各省市的厅领导,有来自国库、非税、税政、综合等部门的同志,大家都为共同的事业和目标奋斗。在此,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部工作的支持!下面,我简要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全面发力、多点突破,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迈上新台阶

(一)聚焦改革目标,构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新格局。 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立项、收缴监督等环节。收入收缴是整个管理链条的关键环节,可以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下一子而活全局”作用为此,我们持续完善收缴管理,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

一是全面实施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这项改革主体任务全面完成,基本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目标,全国43万个执收单位实施改革。收缴管理从“部门分散管理”“财政集中管理”,改革资金范围拓展到国有资本收益、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多种类型,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本预算,有效提升财政部门收入统筹能力。2021年全国全口径非税收入13万亿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3万亿元。

二是扎实推进收缴电子化管理。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2017年,为切实有效地落实党中央要求,我们针对原有管理流程不统一、收缴方式不便捷和财政监管不集中等问题,推进收缴电子化管理。将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与电子赋码、电子签名技术高度融合,建立全流程电子化收缴的新机制央117个部门、35个省本级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65个地市、2228个县区实施收缴电子化管理,覆盖36万家执收单位,为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三是稳步实施电子缴款书。数字政府建设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构建全流程无纸化、渠道多元化、入账电子化的非税收入收缴服务体系”。2017年实施收缴电子化管理,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和渠道多元化,但由于配套制度原因,留了个小尾巴,改革使用的缴款书保留了纸质票。2021年,机成熟后,我们稳步推进电子缴款书,实现全流程无纸化电子缴款书在企业报销入账环节适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实现了入账电子化,解决了此前各类电子票出现的开具端和接收端数据标准不兼容、报销程序复杂、增加企业成本等诸多难题。央117个部门,19个省本级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46个地市、1105个县区上线电子缴款书,覆盖13万家执收单位,累计开票4000多万张,切实落实数字政府建设要求。

(二)增进人民福祉,深入推进“互联网+”非税服务。非税收入收缴工作涉及面广,直接服务老百姓和执收单位,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们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互联网+”非税政务服务,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一是破解异地缴款难题为解决驾驶人跨省异地发生交通违法后,异地处理难、缴款难的问题,我部会同公安部、人民银行开展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工作。2020年起,缴款人可在全国任意地银行网点缴通过网银、手机银行等办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是助力“跨省通办”政策落地建立线上、线下和专窗三类缴费渠道,相关非税收入实施跨省通缴,确保国务院“跨省通办”政策扎实落地,从制度层面筑牢收缴管理防火墙,切实防止乱收费和搭车收费,以实际行动切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思想。

    三是积极开展非税收入在线收缴平台建设。30个省份建立非税收入公共支付平台,作为收缴电子化管理的“外部交易系统”,公共支付平台以“缴款识别码”为数据核心,通过对接代收机构和执收单位业务系统,实现非税收入单位征收、缴款人缴款、代收机构收款的电子化管理,确保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切实落地

    (三)紧跟时代步伐,确定数字化标准化管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标准助推创新发展,标准引领时代进步”。我们紧跟日新月异的变化,经过悉心谋划和精心推动,构建央地、财税业务标准体系,为实现“全国一盘棋”的标准化、科学化管理提供基础保障。

一是统一中央、地方收缴业务标准。在“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管理体制下,中央和地方分级部署非税系统,上下级财政在业务模式、收缴流程、信息化水平等方面存在各种差异,容易出现管理割裂的问题。为此,我们设置统一的管理要素,确定全国统一的缴款识别码、项目码和缴款渠道标准,统一收缴流程和规则保证“车同轨,书同文”,实现上下级财政“各自搭班,同台唱戏”的目标。

二是确定财税系统互联互通标准规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财税部门开展了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为保障划转后各地财政部门更好地履职尽责,我们会同税务总局印发省级财税部门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方案,统一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共同督促推动地方财税部门相向而行,实现高质量互联互通。中央和29个省市已上线互联互通系统,16个实现实时或T+0日共享,13个 T +1日共享保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平稳有序划转。

二、查找短板、正视问题,勇于发现存在的不足

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实现“从无到有”的突破,有些矛盾已经化解和消除,但与推动实现财政治理现代化的要求比起来,仍有部分矛盾和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一些新矛盾、新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一)地方电子化实施工作有序推进,但进展缓慢。一是地方收缴电子化改革已推进了6年,但仍有10个省市未实现全覆盖,个别省份正按全国标准改造系统,拟于年底前完成二是电子缴款书实施进度不够理想,15个省市未正式启用电子缴款书,其中6个省市正在升级改造系统,10个省市正在确定实施方案。上述两项工作都要求今年年底收官,目前进度明显偏慢,大家必须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撸起袖子加油干,确保完成既定目标。

(二)收入收缴相关方面关系基本理顺,但有待持续优化。统一的收缴管理体系包括三种收缴方式: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收缴,通过就地缴库方式收缴,通过税务横向联网系统收缴。总体上,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的职责,但由于涉及财政、税务、人行多个主体,各地反映了一些情况。一是就地缴库收缴的非税收入,信息粗放,监管缺位,缴款周期较长财政部门无法获取明细的收入信息,财政监管无从着手二是关于财税互联互通,8个地区未上线互联互通系统。已上线的29个地区中,10个地区反映共享数据质量不高,8个地区反映税务未使用缴款码。三是部分人行分支机构要求提供原缴款凭证等大量证明材料,退付流程繁琐,效率低下。可见,有必要围绕收缴工作,发挥“同心圆”的凝聚力,更有效地将各方力量整合起来。

(三)基础性管理机制已形成,但纵向分成管理有待完善。国库集中收缴管理从立柱架梁到夯基垒台,从收缴改革到电子化管理,成为我国的基础管理机制。对中央地方分成的非税收入,尚未确定科学统一收缴管理机制,导致出现部分问题,比如部分地区罚没收入未严格执行分成政策,导致中央分成收入流失;有的地方采取就地缴库方式上缴中央分成收入,我部和中央单位均无法掌握明细收缴信息,导致监管失位。

三、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推动非税收入收缴工作取得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4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事业越伟大,形势越复杂,越需要党员干部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状态,担当作为、求真务实、不懈奋斗。”今年是电子化管理收官之年,前三季度工作已经取得了良好成绩,现在离年底只剩2个月,希望大家再接再厉、真抓实干,围绕重点工作,主动担当作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一)讲时效,重质量,切实完成改革任务。

一是紧盯时间节点,务求如期完成改革任务。分析各地反馈情况,推进迟缓的地区主要是厅内各处室的认识不够统一。“上下同欲者胜,风雨同舟者兴”,今天做经验交流的河北、黑龙江、浙江、陕西4省,之所以在短时间实现全覆盖,就是得益于同心协力。希望大家见贤思齐,打破界限,拧成一股绳,按既定时间节点、坚定不移地将电子化改革进行到底。下一步,我们也将采取督导、通报、考核等方式,指导各地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各地实施过程中遇到阻点难点,可及时向我们沟通反馈,共同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二是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工作不走形不变样。部里对两项电子化工作都有明确的要求。希望各地不要只停留于表面,搞“雨过地皮湿”的面子工程,而是要下马看花,深入浅出。收缴电子化管理要严格遵循全国“两码一渠道”的标准规范。电子缴款书要严格遵循全国统一技术规范及业务标准,通过非税系统生成并统一管理,不得变相依托其他系统生成和管理。要规范电子缴款书的使用。实施收缴改革的单位,除集中汇缴前端票以外,其余情况均应依规使用电子缴款书。我们明年将抽取部分地方,核查两项电子化工作的落地实施情况,对不符合文件要求的,将督促整改到位。

三是打破信息壁垒,实现非税收入管理大数据化。“十四五”时期,政府数字化转型是发展趋势,最重要的一项任务是政务数据的汇聚。在非税收入领域,我们要积极推进全国非税收入大数据体系建设,实现财政收入治理能力现代化。横向上,持续推进财税部门相向而行,实施高质量互联互通,及时准确获取收入计征、收缴、入库信息,保障财政部门依法履推进非税系统与部门业务、资产管理等系统有效衔接,加大政府性资源统筹和监管力度。纵向上,要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要求,“实现各级预算数据的集中统一管理和上下贯通”,提高非税收入收缴报送数据质量,助力大数据体系建设实施落地。

(二)抓规范、促服务,切实完善收缴管理。

一是规范缴库方式。部里明确了非税收入的三种缴库方式及适用范围,但中央、地方在具体应用上千差万别。为此,有必要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建立起“直接缴库为主、集中汇缴为辅、就地缴库为补充”缴库机制。严格限定就地缴库的适用范围,对于目前仍实行就地缴库、具备系统征缴条件的收入项目,要及时调整征缴方式,纳入非税系统收缴。对确需实行就地缴库的非税收入,要积极研究完善与人行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财政及时获取就地缴库明细信息。对实行集中汇缴的非税收入,要创造条件调整为直接缴库,加快资金入库速度,避免收入延压,不断提高非税收入的收缴效率,缓解财政收支平衡压力

二是提升便民服务水平。非税收入与政府服务行为密切相关,我们时刻要用群众这把“尺子”衡量工作,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实,切实为民服务。大力推进“互联网+”非税服务,加大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便民服务改革,推动“办事缴费”一体化,实现“一门、一站、一次”办理。要不断拓宽丰富缴款渠道,拓展完善线上、线下多样缴款渠道,实现全国任意地区缴款和移动“指尖”缴款,不断满足社会公众的缴款便利性需求提高主流媒体关注社会舆论好评

三是提升非税收缴数据分析效能。2021年霸州大规模乱罚款、乱摊派事件以及近年来地方罚没收入“逆势上涨”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此,各地有必要提前谋划,重视分析研判,利用电子化管理和上下贯通、横向畅通的数据优势,通过对海量收入数据跨年度、跨地区对比分析和深度挖掘,强化动态监管,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  

(三)补短板、填漏洞,破解收缴难题。

一个水桶盛水的高度取决于最低的木板。若想增加木桶盛水量,只有加长短板。收缴管理工作中,中央地方分成和收入退付就是两块短板。为此,我们要集思广益,加长短板,提升整体竞争力。

一是规范中央地方分成收入收缴管理。分成收入的收缴方式及其暴露出的问题都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从目前的情况看,由于中央地方分级部署收缴系统,而管理政策方式不一,以省为基础解决分成收入收缴问题。下一步,要上下联动,厘清现有分成模式,规范分成流程,积极探索“自动分成”“财政分成”,避免资金挤占、延压、挪用,推动非税收入分成实现“全程可追踪、信息可共享、资金可监督”。

二是优化非税收入退付制度。随着信息网络技术手段的进步,我们将推进电子退付优化退付制度,按照安全、方便、快捷的原则办理非税资金退付,将退付审核的主体确定为执收单位,财政通过系统进行电子审核,改变目前退付资金层层报批、层层审核,既缺乏时效性又缺乏责任主体的现状。

同志们,党的二十大已经吹响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前进号角。潮起海天阔,扬帆正当时。我们一定要紧紧抓住这难得的契机,乘势而上,乘势而为,以创新的精神、攻坚的勇气、过硬的本领,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己任,以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使命,奋发努力,锐意进取,勇于担当,推动非税收入收缴工作实现历史新跨越!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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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