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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司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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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鹏:推动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工作迈上新台阶

  自2017年1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以来,各地以构建“两码一渠道”的标准化体系为抓手,以全流程在线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为重点,建立电子化缴款新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目前,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已在广西、大连、江西、安徽、黑龙江、甘肃、天津、内蒙古、吉林、海南等10多个省市全面实施。从实施效果来看,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初步实现了政府非税收入全流程业务无纸化、缴款办理便捷化和数据服务标准化,构建了便捷高效的“互联网+政府收费”的新模式,受到了地方财政部门、执收单位、缴款人、代理银行等各方的一致好评。 

  全面实现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既是政府公共服务转型升级的硬任务,也是企业和缴款人的殷切期盼,更是新时代赋予财政国库改革的新要求。为此,财政部门需要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时代背景下,创新管理,破解难题,推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要进行理念创新。收缴电子化不仅需要脚踏实地,更需要登高望远,以创新的思维推动工作开展。一是学会系统化思维。收缴电子化是一项涉及面广、跨层级多的系统工程,要用系统化思维打通纵向各个环节、关联横向各项服务,推动业务办理集成化、一体化。二是运用互联网思维。要抓住“在线”这一互联网最本质的特征,推动线上线下业务相融合,实行“订单式”管理,让政府缴费像网上购物一样便捷。三是掌握大数据思维。数据是战略资源,数据是新的“生产力”,所有政府非税收入,包括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都要基于大数据视角,通过系统互联互通和统一数据标准实现数据的自动化收集和全景式展现。四是坚持底线思维。安全是财政部门的“生命线”,面对互联网新环境下网络安全形势更加严峻、信息泄露风险增大、资金支付渠道众多等新情况,要按照国家及财政部有关要求做好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预警监测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和信息安全。 

  要进行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既是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收缴电子化顺利推行的有力保障。一是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收缴电子化管理实现了全流程业务在线办理,已形成较为严密的内控链条。在此基础上,要持续加强内控建设,不断提升内控管理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防范可能存在的超标准征收、应收未收、缴库不及时等风险,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研究建立更加科学的代理业务管理制度。收缴电子化管理将金融机构分为收单机构和收款行,实现收单与账户的分离,为财政部门更好地利用金融服务资源创造了有利条件,为更多的金融机构进入政府缴费领域培育了良好的生态环境。要把握机遇,进一步优化代理业务管理制度,为执收单位和缴款人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三是研究建立更加便捷的电子缴库与电子退库管理制度。收缴电子化管理的目标,是实现非税收入管理全流程的电子化。要以收缴电子化为契机,研究建立自动对账、自动审核、差错自动更正、资金及时缴库和退库的相关制度,进一步提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效率,为缴款人提供更多便利。 

  要进行方法创新。一是加强统筹规划。不能再搞单兵突进,不能再搞“一地一模式”,省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统筹规划,加强对市县的统一管理和指导,推动全省统一标准、统一模式、统一步调,加快实现收缴电子化管理目标。二是加强协调联动。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扩大政府缴费“朋友圈”,加强与执收单位、人民银行、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与代理银行的渠道对接,实现资源整合、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三是做好宣传推广。收缴电子化事关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地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增强收缴电子化的“正能量”,时刻关注相关动态,实实在在地将其办成人民满意的“民心工程”。 

(本文是根据财政部国库司副主任王鹏在国库集中收付电子化管理

及大数据应用培训班上的讲话整理)

来源:中国财经报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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