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财政构建“三个三”机制 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以下简称“三保”)是推动政府履职和各项政策实施的基础条件,是维护经济运行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的“压舱石”。今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两次对“三保”等县区财政运行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也多次作出批示。对此,四川省财政厅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财政部决策部署,将“三保”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创新构建“三单列、三专项、三强化”机制,建立起贯穿“三保”预算编制、账户设置、资金拨付、执行监控、财力保障等在内的“全链条、全流程、封闭式”管理体系,坚决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全省财政负担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基本民生资金实现应保尽保。
一、“三单列”夯实保障基础
一是单列编制“三保”预算,不留缺口。各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单列足额编制“三保”支出预算,确保不留缺口。建立“三保”预算编制审核机制,省、市财政部门对县级“三保”支出预算进行审核。2022年,财政厅对保障压力较大、债务风险较高、库款水平偏低的73个县实行了“三保”预算审核,实现重点县全覆盖。
二是单列设置“三保”账户,杜绝挤占。在全国率先实行工资和基本民生资金专项库款保障管理,全省所有市县财政部门在同级人行国库开设工资和基本民生专项账户,用于归集、拨付和核算“三保”资金,确保“封闭运行、安全管理、精准使用”,有效避免挪用、挤占“三保”资金等问题。
三是单列拨付“三保”资金,保证优先。实施“三保”资金单列拨付管理,在库款调度和资金拨付上,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三保”资金未足额落实到位的,除应急支出外,原则上不得调拨资金用于其他支出。今年以来,省财政已向各地工资和基本民生专户调拨资金1101亿元,专项用于“三保”支出,保障“三保”资金按时足额兑现。
二、“三专项”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专项监控“三保”执行,动态掌握情况。建立全省地方财政运行监测系统,财政厅按月统计分析21个市(州)本级、183个县“三保”执行情况。根据各地财政运行状况,实行风险关注管理,财政厅对8个橙色等级县、39个黄色等级县在执行监测系统中单独标识,实施重点监测,及时排查处置风险隐患。
二是专项监督“三保”支出,落实长效机制。始终将“三保”作为省对市县财政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市县严格落实中央、省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今年,在全省范围开展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专项督导,财政厅梳理了问题清单,各地对照清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狠抓问题整改,构建长效机制。
三是专项评价“三保”绩效,提高资金效益。强化“三保”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推动建立绩效评估机制,新出台的民生支出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评估。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结果运用。2021年,财政厅对“三保”支出相关的31个政策(项目)实施了重点评价。
三、“三强化”促进平稳运行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抓”。省政府将“三保”作为财政运行月调度的重要内容。财政厅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三保”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市县财政部门成立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抓好落地落实。今年以来,财政厅先后5次召开全省财政系统视频会议,对“三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今年2月在财政部组织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视频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二是强化保障能力,真金白银“兜”。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最大限度下沉财力,让资金更多落到基层,切实增强基层“三保”保障能力。截至5月底,财政厅已下达市县各项转移支付预算4184亿元,占去年全年总额的90%,后续还将新增下达主要用于“三保”的财力补助约300亿元。同时,健全完善差异化资金调度机制,在常态化资金调拨基础上,结合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和库款资金余额情况,对库款资金压力较大的地区,按规定加大资金调拨力度,支持市县切实做好“三保”等库款资金保障。截至5月底,财政厅已调拨市县库款资金228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67亿元。
三是强化风险防控,多措并举“防”。连续五年制定印发《防范化解库款运行风险工作行动方案》,针对性制定印发《保基层运转工作预案》等系列文件,构建“三保”支出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实施“两书一函”制度,对财政运行存在风险的地区下发《关注函》,对发现问题的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通知书》,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和责任落实。对重点县加强帮扶指导,严格财政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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