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政坚持多维创新 构建国库管理新格局
今年以来,面对全国经济下行压力与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双重因素叠加影响,山西省财政厅紧紧围绕落实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和科学化工作要求,统筹谋划“库款管理”、“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等国库业务,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管理手段的改革创新,以提升国库政策和运行机制的不断完善和逐步落实,筑牢全省财政的坚实基础。
一、创新库款管理模式,全面激活财政库款统筹保障效能
一是加强领导,构建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政策引导。山西省财政厅高度重视“三保”工作,将“三保”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按照财政部部署和要求,重点从“保工资”发放、优化资金调度、动态监测走势、风险预警管理等方面健全完善财政库款管理机制,今年4月印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库款管理机制的通知》,从制度层面落实全省各级财政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提升库款管理水平,构建保障基层“三保”支出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分析,强化运行动态监测,防范支付风险。深度挖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优势,通过推进系统对接,按日监测全省库款流量和余额情况,加强库款运行动态监测和相关数据关联分析,指导全省各地库款科学统筹安排。针对库款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预警”提示的县区,深入了解分析主要影响因素,重点追踪持续紧张地区库款保障水平变化趋势,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要,防范“三保”支付风险,确保风险早发现、早处理。
三是加强管理,细化库款风险预警,精准资金调度。加大信息化建设,实行库款保障能力日预警、库款保障水平月预警(关注)。根据预警级别提示,点对点下发警示函(关注),督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政库款平稳运行,坚决兜牢“三保”底线。统筹考虑年度预算、实际用款需求等因素,分区间、分批次灵活调度资金,对“三保”支付保障压力大,财政资金周转困难的县区,适时启动应急调度资金;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县区,直接调度资金,切实守牢“三保”底线。
四是加强关注,建立重点关注名单,强化发放统计。压实“保工资”主体责任,结合各县区库款保障水平、暂付款“清存控增”等情况建立“重点关注名单”,要求纳入名单的县级财政部门合理安排支出,优先保障工资发放,守牢基层“保工资”底线。强化工资发放信息统计,建立县级财政工资发放情况报告制度,要求县级财政在工资发放完成后第一时间上报有关情况,通过统计分析排查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力争做到从资金源头到使用末端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控,及时防范化解“保工资”运行风险。
二、聚焦“数字赋能”理念,全面提升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效能
一是以“放”赋予单位更多自主权。根据账户性质及用途,将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分审批、备案两类区别管理。审批类账户由省财政厅审批后开立及变更;备案类账户由预算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开立后报备,给予更多自主权。
二是以“管”构建账户管理制度体系。为进一步规范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省财政厅联合相关部门印发《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对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使用、变更、撤销及年检提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明确各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机构管理职责,初步构建起银行账户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责任体系。
三是以“服”减轻单位工作负担。推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全流程“线上办”。账户信息申报、审核、年检报告全流程线上传递、系统留痕,有效减轻预算单位特别是市县法检两院工作负担,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开展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直播培训。结合审计关注焦点,围绕账户管理制度、日常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及年检流程进行讲解,直播互动,直达法检基层,获得参训单位普遍好评。
四是以“效”严把单位账户年检关。分基层预算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初审汇总、财政部门审核三个步骤对账户信息逐一进行比对筛选审核。严把账户年检“8个是否”关,即:是否存在未经省财政厅批准擅自开立和使用的审批类银行账户;是否存在已开立但未在省财政厅备案的银行账户;是否存在户名、开户行、账号、账户类型等信息已发生变更或已办理销户手续,但未在省财政厅备案的银行账户;是否存在逾期继续使用的银行账户;是否存在核算内容与账户类型不符的银行账户;是否存在专项任务已履行完毕未办理撤户的银行账户;是否存在长期没有发生资金业务往来的银行账户;是否存在未完成2021年账户年检整改工作的银行账户。压实单位账户管理主体责任,堵塞账户管理漏洞,提升账户管理实际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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