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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税系统互联互通
非税征缴信息实时共享

黑龙江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部署,积极沟通税务部门大力推进财税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截至目前,省税务局向省财政厅共享非税收入征缴入库信息309多万笔,金额160多亿元,为财政部门加强收入分析和预计提供了数据支撑。

一、迅速启动高标准落实。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作部署,黑龙江省财政厅、税务局迅速行动,联合成立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厅(局)长任组长,有关处室结合本省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情况和税务征管实际,共同研究提出业务需求,确定技术实现路径,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共同加强工作调度,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全力推进工作落实。2021年10月18日,财税互联互通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二、共享项目做到全覆盖。目前,税务部门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水土保持补偿费、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拆除人防工程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城镇垃圾处理费、土地闲置费、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等14项非税收入,自2019年以来的全部征缴明细全部纳入共享范围,实现征缴项目全覆盖。  

三、共享信息力求最及时。为避免从“T+1”或“T+0”到实时共享过渡中造成资金和资源浪费,黑龙江省财政厅积极推动征缴信息实时共享。经财税部门共同研究,对权限内能够实时共享的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的业务已实现实时共享,约占总量的83%;对金三核心征管系统线下办理的业务已实现当日共享,约占总量的17%。目前,税务部门已将非税收入申报、征收、入库、调库、退库等5个环节的信息向财政部门共享,有利于充分利用相关数据做好收入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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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