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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财政创新库款管理举措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四川省财政厅结合省情研究政策、细化举措、推进落实,通过创新专项库款保障管理、建立挂牌对口指导机制、规范市县资金拨付等,深化财政国库管理,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一、巩固实施专项库款保障。2021年,四川省财政厅在继续实施工资和基本民生专项库款保障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专项库款保障管理,优先足额保障各级财政负担工资发放和基本民生项目兑现,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全省未发生一起财政应负担工资拖欠挪用事件,基本民生项目顺利落地落实,乡村振兴稳步开局推进,有效预防财政资金的“跑、冒、滴、漏”。

  二、开展风险防控对口指导。为着力解决部分县(市、区)财政库款管理不严格、暂付款规模大、资金欠账较多等问题,督促各地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管理相关政策规定,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四川省财政厅成立财政运行指导工作组,对11个重点县开展风险防控挂牌对口指导。通过实地调研、政策宣讲、加强督导等形式,协助县(市)查摆财政运行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加强财政管理的工作措施和方案、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兜牢“三保”底线,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三、强化国库资金拨付监管。一是建立最低库款“保障兜底”。财政厅对各市县库款余额和保障水平实行日监测、周统计、月通报。库款保障水平低于0.3的县区,仅能办理“三保”和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等应急支出。二是实施大额支付“先核后支”。对库款保障水平长期低位运行、财政暂付款规模大的个别县区,要求其办理单笔超过100万元的库款支付前,应先审核预算下达情况、项目进度和库款余额。三是推行库款运行“双控监管”。对支付风险隐患较大的极个别县区,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其财政资金支出和清算业务提升至市级财政部门审核,重点审核是否符合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杜绝无预算拨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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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