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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部门决算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深度融合显成效

来源:《中国会计报》  聂勇 盖志杰

201911日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水利部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2019年度部门决算,是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正式实施后第一次正式编报。

水利部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改革精神和要求,抓住改革机遇,通过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与部门决算的有机融合,促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落实,提高部门决算报表的信息质量。

以实施为契机 提高决算编报质量

影响部门决算编报效率和质量的关键因素是会计核算质量,也就是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是否准确、到位。

水利部通过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解释规定,更加全面、真实地反映预算执行状况,进一步提升部门决算报表信息质量,促进部门决算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是全面、真实反映预算执行状况。增加纳入预算管理资金范围,从而扩大纳入部门决算报表资金的范围,可以更好地贯彻落实《预算法》的相关规定,更加全面、真实反映水利部及其所属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如,根据政府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售房款及其利息收入和单位管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相应在部门决算中进行反映;根据财政部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核算要求,在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专用基金科目中核算的修购基金纳入决算管理。

在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售房款及其利息收入、单位管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修购基金长期以来作为专用基金管理,在制度上造成这部分资金的收支未能纳入预算管理,无法全面、真实地反映预算执行情况。

在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后,水利部所属各级事业单位将这部分资金纳入预决算管理,在部门决算报表收支数据中包括这部分资金,从而可以更加全面、真实地反映预算执行状况。

二是提高部门决算报表的信息质量。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核算原则,增强部门决算数据的准确性,提高部门决算报表质量。

如,按照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单位年末暂付款项无法记入支出,造成部门决算报表中反映出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规模虚高,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科目与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金额差异较大,影响部门决算报表信息质量。

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其解释规定,单位在预算会计核算中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将此类款项确认为预算支出,从而保证单位部门决算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科目与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金额保持一致(特殊情况下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除外),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出单位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规模,提高了部门决算报表信息的质量,增强部门决算的实用性和信息的有效性。

以规范决算编报为导向 促进严格执行

水利部在部门决算编报中,通过加强培训、规范审核等手段,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有效促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落实。

一是以加强学习培训为有效载体,深入推进部门决算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其解释规定的融合。通过举办部门决算编报培训,详细讲解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其解释规定,并要求水利部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严格依规做好会计核算工作,真实反映预算收支情况。

如,结合水利部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实务中经常涉及的单位售房款及单位集中管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年末暂收暂付非财政资金的会计处理,在2019年的部门决算培训中特别强调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1号中关于上述事项的会计处理规定,要求将单位售房款及单位集中管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并在部门决算收支中进行体现,以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收支;对于纳入单位本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的暂付款项,在年末结账前,对于尚未结算或报销的暂付款项,应当按照暂付的金额进行预算会计处理,确认相关预算收支,并在部门决算中进行反映,以确保预算会计信息能够完整反映本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等。

二是以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其解释规定为工作基础,有效构建部门决算审核机制。组织水利部直属单位业务骨干成立部门决算审核专家组,对制度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提前谋划,以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其解释规定为基本遵循和政策基础,制定水利部部门决算审核规范和审核要点,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其解释规定在水利部落地生根。

如,对结余分配中缴纳所得税的审核,重点关注是否为缴纳当年度企业所得税,防止缴纳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未通过预算会计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进行核算,避免预算会计科目核算错误;关注年初结转和结余调整情况表变动项目——其他栏数据,重点审核单位是否按照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调整相关会计科目,包括2018年末纳入预算管理的暂付款项是否相应调减2019年初结转金额,以确保按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填报部门决算报表。依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其解释规定制定的部门决算审核规范和审核要点,确保部门决算审核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为有效构建部门决算审核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以强化部门决算审核为主要抓手,努力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核算体系。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其解释规定审核部门决算报表钩稽关系,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及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进一步规范单位会计核算。

如,对个别单位受托代理资产科目发生应付个人所得税,但未按照财务会计规定进行核算,仅减少受托代理负债科目金额,没有对应减少受托代理资产科目金额,导致在部门决算资产负债表受托代理资产受托代理负债两个科目年末金额不一致;个别单位未按照预算会计规定进行核算,导致部门决算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专用结余科目金额大于资产负债表——专用基金科目金额;个别单位未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在部门决算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借款填报的内容并非规定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各种借款本息,而是单位间往来款项。通过部门决算报表审核,揭示出个别单位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解释规定的短板,要求及时调整会计账目,努力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实施和应用。

全面提升核算、决算编报水平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正式实施已有一年多。通过部门决算编审发现所属单位在应用制度、处理经济业务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理解不到位、具体科目内涵把握不准确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会计核算和部门决算报表的质量。

下一步,水利部将着重从宣贯培训、案例指导、信息化规范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加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落实和部门决算编审工作。

一是宣贯培训。利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部门决算相关规定和实务操作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对政策规定掌握的全面性和精确性。

二是案例指导。组织相关业务骨干集中研讨,针对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务和部门决算编审工作发现的常见、典型问题,编制相关案例,举一反三,增强指导的针对性,尽量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信息化规范。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解释和部门决算管理工作最新要求,通过完善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提升信息处理的自动化程度,从源头上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会计核算质量。

(作者单位:水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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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