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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先行先试破难题

进一步夯实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为全面反映政府整体财务情况,海南省财政厅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规范会计核算,积极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等政府经管资产入账和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等工作,加强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衔接,进一步夯实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提高政府财务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细化核算规则,积极推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为抓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落地实施,海南省财政厅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分别就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等资产核算入账开展专题调研,并积极推进调研成果转化,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入账工作的通知》,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市政、交通、水利、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等5类资产入账操作暂行办法,为相关部门(单位)做好资产入账工作提供了实操指南。 

  二是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入账工作高效开展。鉴于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总量大、类别复杂、建设和管理层级较多等特点,海南省财政厅积极协调督促各业务主管部门担当作为,提升资产管理意识,完善资产管理工作履行主体责任,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宣传动员和培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聘请第三方审核确认等各项工作,推动入账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是明确入账主体,建立后续管理长效机制。结合海南省实际,区分资产类别,确认入账主体,各类资产管理维护职责进一步明确。如明确省交通厅作为新建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的入账主体,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已建成的东线、西线和海文高速公路资产的入账主体,各市县交通局作为县道、乡道和村道的入账主体;明确由省水务厅统一负责全省水利基础设施入账工作,全省水利基础设施暂记入省水务厅财务账,待入账工作完成后,再统一调拨各市县。 

  “十四五”时期,海南省财政部门将全面总结前期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进全省公共基础设施入账工作,加快文物文化资产入账课题研究成果转化及入账工作,集中研究解决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等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做实做细资产管理,夯实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提高编制质量,巩固改革成效,全面清晰反映政府“家底”,并以此为契机推动海南政府资产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更好地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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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