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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全面实现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

    辽宁省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要求,以全国统一的标准化体系为基础,全面实现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省市县全覆盖,实现所有业务“在线”办理,实现收缴、核算、缴库全流程电子签名,实现“电子票据”自动生成,建立起与公共财政管理和社会信息化发展相适应的电子缴款新机制。

一是坚持对标对表,改革全面完成。严格对标对表国家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按照“统建统管”的方式建设收缴管理系统,做到了项目统一、“两码”统一、缴款渠道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截至2020年底改革全面完成,25家代理银行实现省内全域收单,省市县105个行政区划全部开展了收缴电子化改革。

二是坚持系统思维,功能不断完善。开发上线统一支付平台,提供“不见面”缴款服务,助力疫情防控。高质量完成跨省异地缴罚工作,研发自动清分的通用接口。上线“k12”教育缴费程序,资金直达财政专户。组织开发适用于统一支付平台的“智能POS”和“聚合缴费码”,满足多样化需求。实现了基于“三方凭证库”的电子缴库,职责清晰,全程留痕,效率飞跃。

三是坚持制度先行,规范业务开展。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先后制发了《辽宁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实施方案》、《辽宁省省级非税收入电子缴库管理暂行办法》和《辽宁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把资金安全摆在收缴管理的首位,为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实现资金与信息的完全匹配和阳光透明。

四是坚持便民高效,创新服务方式。为了便民利民,将微信、支付宝等互联网缴费渠道纳入了统一支付平台,推广了代理银行的全域收单,还创新退费方式,解决了诉讼费高频退费的老大难问题,增加了服务举措,实现了电子票据的在线查询、验真、获取、储存和追溯,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反响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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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