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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实施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电子票据改革

 

2020年,福建省财政厅创新思路,在全国率先实施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电子票据改革。5月30日,福建省开具第一张跨省电子票据,成功实现跨省缴款并在线获取电子票据的突破。

改革后,福建省实现缴费取票“一趟不用跑”目标。缴款人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后,系统即可自动生成电子票据,缴款人只要登录“福建财政”公众号或福建省财政厅官方网站的“电子票据查验下载”模块,即可享受“指尖取票”服务,查验下载对应的电子票据,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零跑腿”,达到便民利民的效果。尤其在疫情期间,有效减少人员外出和排队聚集。

近期,福建省财政厅将联合省公安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开展跨省异地缴纳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改革,届时每一笔跨省缴款均能生成电子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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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04日